最近,出现一种文化时尚:业界中人见面不谈“疯石头”,看遍大片也枉然。这“石头”非石头,乃电影《疯狂的石头》也。
“石头”一石激起千层浪。三百万的小投资,票房已远超一千万,且是一群小人物所为。地地道道的小成本、小字辈、小电影。这样一部小制作却提升了国产电影的公信力,其功
《石头》之热,热遍京城热遍全国,由纸质媒体热到电视热到网络。《石头》已被传媒说成奇迹,说成“神话”。再热下去,我突然想到一句话:真理向前跨越一步,就变成谬误。倘若无休止地追捧下去,就毁了《石头》。坊间业内常流行一句话,想毁谁,就往死了捧谁。现在媒体上还不是有意往死里捧《石头》,而是陷入一种盲目,陷入一种新的迷信。媒介把《石头》烧到那样一个温度,观众被吊起的期望值必会在观影后产生审美大落差!电影《英雄》和《十面埋伏》已有前鉴。
热《石头》之下也该有冷思索。其实,《石头》绝非完美。小贼、专业贼和拙保安的设置感过于明显,在产生喜剧效果的同时也产生过强的游戏感,消解了对草根人生的真诚悲悯与感叹。《石头》艺术表现的模仿之处过多,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年轻才俊对艺术大师们的致敬。然而,这种致敬之处过多过重,火花太多就变成火球子了,火球的审美效应自然比不上火花或花火。有评论家斥之为拼盘之作,我则认为是作者有意为之,其意同是出于游戏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