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冷溶主持;副院长李慎明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成立学部的决定》;副院长江蓝生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首批学部委员的决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授予荣誉学部委员称号的决定》;副院长陈佳贵作《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产生情况的说明》。
陈奎元在学部成立大会上说,组建学部、推选学部委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2005年“5・19”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建设创新体系、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培育学术大师为目标的一项重大改革。他指出,中国社科院建院近三十年来一直沿袭院所两级格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利于发挥中国社科院的整体功能,特别是不利于组织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的攻关与创新,也不利于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如果不进行改革,既难催生重大的科研成果,也难培育成批的学术大师,更难承担党中央思想库和智囊团的重任。
陈奎元希望中国社科院的科研工作和人才成长之路从此要踏上新的里程,并对学部和学部委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学部要有所作为。设立学部不是急功近利的轻率举动,也不是随波逐流的泛泛决策,其中蕴涵着推进改革发展的信念和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的责任与期望。新成立的学部不是重新回到五十年代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要适应新的形势,提出新的任务,展示新的活力。要学习先辈们热爱祖国、追求真理、潜心学问、垂范后世的精神和风格。要坚持出成果、出人才的宗旨,并要不遗余力地为之奋斗。二是学部委员要自重、自勉、甘为人梯。学部委员要为坚持和弘扬马克思主义作出表率;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重大的现实问题为导向,勇于进行理论创新,卓有成效地为现实服务;要以科学的态度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要以为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奠基的学术大师作楷模,学习他们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诚实的治学态度、甘为人梯的献身精神。三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要以建立学部为标志,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推向新阶段。社科院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进行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提供意见和建议,达到中央思想库、智囊团的水准。
学部委员代表张卓元、荣誉学部委员代表蔡美彪、中青年学者代表李林在大会上发言说,中国社科院设立学部委员,不只是学术荣誉称号,更是一种鞭策、一种责任。学术殿堂更高的标杆已经树立,攀登学术高峰更新的台阶已经铺就,关键在于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在这一新的激励机制下,必将人才辈出,必将产生出更多一流的科研成果。
会上,陈奎元院长向首批学部委员颁发证书;院党组成员向荣誉学部委员颁发证书。
学部成立大会闭幕后,召开了第一次学部委员大会预备会议。会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冷溶当选为学部主席团主席;中国社科院副秘书长何秉孟当选为学部秘书长。
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次学部委员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学部主任、副主任:文史哲学部主任江蓝生,副主任张海鹏、李景源;经济学部主任陈佳贵,副主任刘树成;社会政法学部主任郝时远,副主任景天魁;国际研究学部主任张蕴岭,副主任周弘;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程恩富。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章程》(试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工作报告》。
冷溶受学部主席团委托,在学部工作报告中就学部建设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和科研方向,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贡献;二是明确学部职能,充分发挥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和科研协调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使中国社科院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学部培养人才的作用,把学部建设成为高素质科研人才聚集、成长的基地;五是学部委员要严于律己,在弘扬优良学风和作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上发挥表率作用。
据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最高学术称号,均为终身荣誉。两种称号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为在职学者,后者是离退休学者。在首批47名学部委员中,文学片4人,史学片7人,哲学片11人,经济学片12人,社会政法片7人,国际片6人;在任院领导3人,在任所长15人,院咨询委员会委员18人,非党人士2人,少数民族2人,女同志2人,平均年龄65.5岁。在95名荣誉学部委员中,文学片18人,史学片22人,哲学片15人,经济学片17人,社会政法片10人,国际片13人,中共党员74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1人,少数民族5人,未担任过所局以上领导职务的50人,平均年龄78.7岁。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章程》规定,学部委员每二至四年进行一次增选。
学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务会议领导,主要承担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和科研协调工作。学部的职能主要是:组织协调跨学科和多学科研究,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对重大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和指导;组织重要的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活动,促进国内外学术团体交流与合作;接受院委托,组织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科学研究,为国家决策提供学术咨询和智力支持;对院内学术评审中的学术争议和学术纠纷进行仲裁等。
学部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和科研方向;在遵守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学风等方面,起表率作用;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培养后备人才,推动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参加学部委员会议,参与学部的学术评议、学术咨询等活动;积极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与意见;推荐学部委员候选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