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当农民矛盾纠纷“调解人” 做农村经济发展“护航人”

2006-08-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朱颖、张永根 我有话说

江苏省江都市公安局近日妥善处置一起扰乱村务会议秩序案件,对扰乱秩序的李某和刘某分别视情予以行政拘留和训诫教育。这是该局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当前,因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环境污染严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农村中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大部分矛盾纠纷都涉及到农民

的切身利益,若处理不好,势必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局坚持用法律教育人,用真情感动人,用道理说服人,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利益,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人”,让农民群众在家中就能享受到律师式的服务,使不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农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是矛盾调处最棘手的事情,该局积极组织警力配合司法人员、村组干部开展大量的法制宣传和疏导化解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让双方都能在调处中得到满意的结局。江都大桥镇果园村有两家邻居为了宅基地,已经争吵了10多年,甚至上过法庭,连法院的裁决都没能平息他们之间的“战事”。前不久,该局大桥中心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了这一情况后,立刻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并组织综治、司法、公安部门联合现场办公,4小时解了10多年的死疙瘩。

该局始终坚持把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治安环境置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沟通,努力营造宽松的治安环境,当好农村经济的“护航人”。2004年初,全国知名企业超大集团投入2000万元在小纪镇开发大棚蔬菜种植,然而附近少数农民贪小利经常偷吃糟踏蔬菜,给投资者带来了心理负担。小纪中心派出所知情后,主动上门与该集团负责人联系,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并与村组干部一起逐村逐组上门做工作,使地方群众感悟到自己的行为不但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已经违法,通过沟通和教育,杜绝了类似的事情。派出所优质的服务让投资者极为满意和放心,2005年又投资2亿元,建成了大型蔬菜育苗及生产基地,成为全国高效农业生产基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