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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版从我做起

2006-08-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保护知识产权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

李国文

因为我的书被盗版过,深受其害,所以,我对于任何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相当反感。我认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而去买盗版的书、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制品,其实是件助纣为虐的事情。无论是书籍、软件、音像制品,这些精神劳动的产品,都是作者长久的知识积累,深入的学习磨练,反复的修改尝试,不断的经验体会,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以水滴石穿的精神,以身体力行的时间,以殚精竭虑的心,才生产出来的劳动成果,结果,却被某些人非法窃取,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这实在是很令人愤慨的。

我想,从我做起,不买盗版,要是大家都尊重别人的劳动,也就会杜绝盗版现象的发生。

从今日始从我做起

资华筠

我既非音像制品的收藏家,亦非使用电脑软件的里手,却愿意响应《光明日报》发起的“反盗版从我做起”的号召。它不是豪言壮语,而是遵循我们民族传统“匹夫有责”的理念,为从源头上遏制文化制品盗版,优化文化生态尽一份力。果真无人购买盗版货,盗版市场自然萎缩、死亡!那可能是个理想的远景,却应该从今日始、从我做起。

大家都自觉不买盗版制品

叶少兰

作为一个政协委员,我多次在政协会议上提出要重视反盗版的问题,我认为这一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强调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的今天,盗版是不道德的违法行为,我们大家都要自觉抵制盗版,形成一种社会风尚。我还认为盗版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大,盗版盛行,容易给青少年这样的印象,那就是可以不劳而获,可以弄虚作假,可以抄袭甚至盗用别人的劳动果实,而不是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创造,以刻苦努力获得成功。因而我呼吁要加强法制建设,严厉处置盗版行为,在全社会树立盗版可耻、大家都自觉不买盗版制品的风气。

媒体要尊重艺术创作者的劳动

姜昆

一些强势媒体在看待版权问题上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体现出的是一种利益。当其是版权的所有者时,如果有人想无偿使用,它必定会奋起维护;但如果它充当的是使用者、传播者时,它似乎就忘记了版权的存在。另一方面,一些媒体对版权所有者漠视,对艺术创作者不尊重。比如一些电视台将我们的作品拿去改编,连个招呼都不打,这实在难以接受。我认为,解决版权问题的根本是要将事业与产业分清楚。一些电视台打着公益的幌子,要求版权拥有者放弃应得利益。而实际上,他们大量做广告,实质上是产业而非公益事业。尽快划清产业与事业的界线,制定相应的法律,才有可能彻底解决版权问题。作为一个文化产品消费者,我会从自己做起,不买盗版产品,并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与盗版做斗争。同时,也期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种与盗版势不两立的氛围,让盗版无立锥之地。

尊重他人劳动  维护知识产权

濮存昕

我们谁都懂得盗版是罪过,盗版是违法,但我们都曾不自觉或轻视这种社会不良现象而买过盗版这类的便宜货,使那些被利益驱使的不法分子更加制造盗版,破坏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拥护“反盗版百日行动”,让所有有良知讲文明的朋友们联合起来,从我做起,做到不图便宜、不占便宜,尊重他人的劳动,维护知识产权,也让我们的心灵能够一片明净。

打击盗版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

张抗抗

打击盗版侵权,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首先要认识到,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激励创新精神。创新要警惕浮夸、作秀、猎奇之风,倡导严谨、踏实的学风。创新不是制造泡沫、不是引领风潮、不仅仅是吸引眼球;而是严肃的独立思考的成果、是有创见性的发现。文化艺术作品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来自于扎扎实实的生活实践和体验。我将严格信守网络的版权合同,从我做起,坚决抵制购买盗版影碟。

让盗版制品无生存泛滥之地

徐沛东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反盗版百日行动”,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保卫战,是保卫我们民族创新能力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大事。作为从事音乐创作并多年参与和关注我国音乐事业建设发展的音乐工作者,我对盗版音像制售活动给我国音乐文化事业带来的极大危害有切身的感受,广大音乐家的知识产权因盗版猖獗受到严重损害。从个体来讲,音乐家的创造热情被挫伤,从整体来讲,我们民族的文化创新能力被损害,从国际形象来讲,损害的则是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形象。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已成为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当务之急,我们希望并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参与,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让盗版制品无生存泛滥之地,为赢得这场保卫战的胜利而竭尽全力。

反对盗版  人人有责

阎肃

盗者,偷盗也。偷人心血,偷人创作,偷人劳动,偷人成果。盗者,次皿也。伪劣次货,拼凑腾挪,厚颜无耻,巧取豪夺。盗者,邪恶也。躲在暗处,藏头缩脖,过街老鼠,狼藉污浊。见着盗版,众口皆唾,反对盗版,人人有责。

打击盗版是全社会的事

朱时茂

说起盗版产品我就头痛,它严重危害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和陈佩斯合作的小品被以各种形式屡屡盗版,我发现市面上我们的小品集锦之类的音像产品罕见正版。让我十分伤心的是盗版已不是个人行为,有的单位甚至是知名大单位都参与其中。在这样的氛围下,普通百姓也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打击盗版当然不是一两天就能做到的,但是屡禁不止也显示出力度不够,相关法律还有待于健全。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我当然应该从我做起,不买盗版产品,积极举报盗版行为,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希望通过整治,通过媒体的呼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让大家知道盗版不是小事,它的破坏性、恶劣影响是巨大的。

打击盗版的销售商很重要

刘国雄

音像行业是盗版的重灾区,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由于盗版的猖獗,使正规的音像出版社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中国音像协会的宗旨就是维护音像出版单位的合法权益。协会配合政府每年都要对市场进行查访,对盗版进行打击,经过几年的打击,体会到打击盗版的源头很重要,打击盗版的销售商同样重要。销售商在明处,只要加大打击力度,就可以遏制盗版的势头。1999年协会组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一些省市的音像城进行了暗访调查,取得了大量盗版的证据,当时政府有关部门关闭了大批的音像城,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音像城盗版的猖狂势头。这次行动重点打击销售商中的盗版商,我们认为非常英明,就像打蛇打七寸,是真正打到了盗版的要害。同样,我们每一个人也要把好自己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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