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主要包括:其一,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思想意识与政策法规体制,建立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节约资源是环境友好的基本前提,环境友好又能促进资源节约。过去,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总是认为环境是无生命的、被动的,自然界只是我们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环境友好,则把环境看作我们人类的朋友,主张人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友好相处。环境友好这一概念的提出,既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与制约的思想,又指明了我们应该对自然采取的正确态度――友好相处。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不少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因此,我们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第一,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第二,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传统工业社会是一种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即“资源→产品→废弃物”,而循环经济的模式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原则是“减量、再用、循环”。资源利用的减量原则,即在生产的投入端尽可能省地输入自然资源;产品的再用原则,即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并在多种场合使用;废弃物的循环原则,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力争做到排放的无害化,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循环经济在本质上是生态经济,讲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类要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善待自然,由发展线性经济转向发展循环经济。第三,加强环境道德教育,努力营造以保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注意环境建设,努力用优美的环境塑造人、陶冶人,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