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从法律道德层面破解“特困生难题”

2006-08-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邢兆远 我有话说
高校特困生因缴不起学费而忧愁、苦恼,有的被迫辍学,此现象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成为和谐社会中一个不甚和谐的音符。各界人士以不同的视角聚焦于此,探索解决的途径,众多高校也在苦苦寻觅解决的办法,但目前都没有寻到“根本之法。”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徐同文教授,他建议要从法律和道德等层面去探索
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多维救助或保障机制。

“尽管国家有高等教育收费的最高限价规定,但目前仍有个别高校违法高收费。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对教育成本进行严格核算,对各高校的收费定价进行严格审核,杜绝收费过高现象的发生。同时制定出收费返还标准,保证学校所收学费在政府监管下按一定比例以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形式返还学生,”徐同文说,“教育法规定,政府教育拨款应占GDP的4%,实际上目前我国教育投入只占GDP的3.41%。如果国家提高教育开支比例,高等教育的许多困难,特别是贫困生的实际困难就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另一方面,目前国家用于高等教育的财政在分配比例上,重点大学与地方院校之间相差很大,地方财政对高等院校的拨款严重不足,使地方高校办学陷入困境。国家应以立法的形式保证高等教育拨款能够到位,并调整拨款政策,切实解决政府对地方院校财政拨款不足的问题。”

“要广泛吸纳社会捐助资金,实施社会救助,建立起社会资金流向大学的机制”,徐同文说,“国外存在各种类型的社会慈善组织,大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社会捐助,在我国类似社会组织很少,因无机制做保障。目前,临沂师范学院已建立起社会捐助吸纳机制,已经联系与接受了如临沂市冠鲁集团、市兰山集团、市商业银行、市房地产集团等单位和个人对学校的捐款。其中,个体老板李云广先生五年内共向学校捐助500万元,用于困难学生救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如何构建学校的贫困生救助机制?徐同文说,一是“贷”。开通国家向贫困生贷款绿色通道,解决学生贷款难的问题。为防止恶意欠款,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同时也要建立个人信贷诚信档案,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二是“勤”。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寻找社会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勤工助学。三是“奖”。学校要加大奖学金奖励额度,提高学生奖励比例。临沂师院设立“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学生可一次获奖5000元,最高奖金可得10000元,45%的学生可以得到奖学金。四是“助”。学校积极联系并吸纳社会捐助资金,及时发放给困难学生。目前我国居民存款达11万亿之多,动员社会捐助大有作为。五是其他政策。如学校可以按一定学生比例给贫困生减免部分甚至全部学费;学校还可以采取缓缴政策,必要时采用弹性学制,让学生先休学挣钱,然后恢复学籍,完成学业等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