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主持会议。国务委员华建敏、陈至立出席会议。
温家宝在讲话中指出,从今年起在全国农村彻底取消了农业税,这件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取消农业税,给亿万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进步。他说,我国近30年的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农村改革的第一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建立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第二步,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第三步,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实行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这几步改革贯穿一条红线,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温家宝指出,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力争五年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
温家宝强调,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政企分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要积极稳妥地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富余人员。中央提出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三方面的职能:一是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环境,二是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三是为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同时,要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
温家宝强调,要贯彻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的方针,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办学经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实现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今明两年将在全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工资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今后要约法三章: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再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要加快教育部门自身改革。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温家宝强调,要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范专项补助。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温家宝指出,要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财力支持和动力源泉,增强农村发展的活力。一是坚持不懈地落实好中央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二是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三是增加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温家宝指出,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要引导农民依法运用民主机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把该办的事议好,把议定的事办好。
回良玉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现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都已经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统筹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特别要加强防汛抗旱救灾、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情防控以及森林、草原防火,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抓紧灾后恢复重建,抓好秋冬季农业生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