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骨学的讨论
(1)花园庄东地新发现的一批重要甲骨文材料,是众多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宋镇豪对《花东》甲骨中容易混淆的黍、粱、谷、麦四字进行了缜密的考证和区分;黄天树认为《花东》59・1中的一字应释为训“高平之野”的“?”字,张世超对花东卜辞中新出现的祭牲用字做了考释,姚萱对花东卜辞用辞的形式和特点进行了全面探讨。
(2)与会学者对很多旧释甲骨文字进行了新的考证。郑慧生探讨了辛、口等甲骨文义符之义及其与所构成汉字之义之间的关系;葛英会考证了以前争议颇大的从“八”从“皿”的甲骨奇字,认为“八”字为分、别之意,与皿会意,表示器物分裂,应是“毁”字的古形;张玉金认为甲骨金文“尊”字作动词,是置放、陈设的意思,并引申为名词,指陈设的礼器;朱彦民从“殷人尚右”推测“左”与“祸”、“它”、“祟”意义相近,卜辞中“左王”非“辅佐商王”之意,而是一种祖先或神灵对时王降灾降祸的行为;陈剑否定了甲骨文“眢”与从“?”从“血”的字为祭名的旧说,认为这两个字近于“总括词”“率”和“皆”;马如森认为甲骨文旧释“麇”的字应释为“麝”,旧释“?”的字,应释为“?”;李立新否定了从“酉”从“彡”的甲骨文字旧释为“酒”或“?”即酒祭或燔柴祭的观点,认为“彡”为声音标符,与“酉”会意为击缶为乐,是一种音乐祭祀;马伟成认为甲骨文“家”字并非旧释室内有代表财产的猪的会意,这里的“豕”代表祭品,“家”字的本意应是祭祀的享堂。
关于殷商史的讨论
(1)花园庄东地甲骨为殷商史的讨论提供了新的史料,因此也成为研究焦点。作为花园庄东地甲骨的发掘者和整理者,曹定云重点阐述了《花东》卜辞中的三个关键人物“子”、“丁”和“王”,认为占卜主体“子”是羌甲之后、南庚之孙,是武丁的远房堂兄弟,“丁”为武丁,“王”为小乙,从而认为《花东》卜辞是学术界一直在寻找的小乙时代的卜辞;朱歧祥把《花东》卜辞中记录妇好的18版卜辞与《合集》中记载妇好的辞例进行比勘研究,认为《花东》卜辞记录了早年的妇好,而《合集》所载的妇好则是中年的妇好;郭胜强论证了妇好与花东卜辞主人“子”的密切关系;李雪山认为《花东》卜辞中的“子某”与“侯某”、“伯某”在卜辞中的用法一致,“子某”之“子”亦为爵称;韩江苏认为《花东》卜辞中的“子”为武丁的太子;魏慈德阐述了花东甲骨卜辞的祭祀现象。
(2)商代早期国家和方国也是学者们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王宇信认为,商族自上甲时期完成了由父权军事民主制向奴隶制方国制国家形态的转变,又经历报乙以后五世君王的发展,在商汤灭夏前已初步形成了部族奴隶方国的国家机器;徐义华提出商代为方国军事联盟说缺乏坚实的论据,认为商王朝已经是一个专制王权国家;张国硕认为甲骨文中的“井方”与西周的邢国地望同在邢台,金文中的邢国和井氏是大宗和小宗的关系,武丁卜辞中地位较高的妇?来自井方;杨升南认为鹿邑“长子口”大墓不是宋国始封君微子启的墓葬,而与花园庄54号墓同属商代“长”族的遗存;王蕴智认为甲骨文中所见的“妇?”为迄今有文字可考的最早的叶族人;罗琨认为帝辛十祀征夷方之方位在淮水流域;而焦智勤根据新发现的一版征人方(即夷方)卜辞,认为帝辛十年征人方的方位在今山东泰安、兖州、日照一线。
(3)商代祭祀也是目前商史研究的热点。刘桓认为,卜辞中从“册”从“口”的祭名不应读为“删”训为“砍”,而是将祭祀用牲情况记载于典册的祝告;魏建震认为商代社神是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保护神,商代对商都和各地社神的祭祀,成为维系各地社会秩序的一种重要方式;刘风华认为伊尹的神能在各个时期不同;郭静云认为卜辞中的“上下”意为“天地”;刘正认为金文中的“啻”字即文献中的“?”,西周金文中“啻”祭的死者已去世三年以上并与行祭者为父子关系。
关于商代考古的讨论
(1)有关商代都城的探讨。李民从偃师商城西亳说的确立和豫东商丘地区西部惠济河流域先商文化的发现,认为商汤灭夏前曾居于南亳和北亳;杨育彬和秦文生不约而同地认为殷墟桓北商城应是盘庚迁殷的殷都;徐良高认为,水和水系对先秦城市聚落的选址、规划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2)以考古资料为线索讨论商代文化交流现象。唐际根分析了殷墟陶器特别是陶鬲中表现出来的浓重的鲁西南陶器的特点,认为商代晚期可能发生过一次大的移民活动;徐基通过对豫东鹿台岗到鲁北苏埠屯、大辛庄、尹家城等商代遗存的文化因素的分析,论述了豫东鲁西商文化与中原商文化的关系;印群则从陕西汉中城固商代遗址中发现的众多属于蜀文化的三角援青铜戈,论述了商周之际蜀人北迁并随武王伐纣的史实。
(3)商代的青铜铸造业已相当发达,学者们对商代青铜器的研究也很重视。李先登认为江西新干大墓的时代为春秋初期,而此墓出土的青铜器有一部分是仿制中原商代的器物;李维明从一件馆藏青铜?论证了“殷因于夏礼”;何毓灵从殷墟出土实物探讨了青铜有柄器物的柄首、刀鞘的安装与制作方法;岳洪彬分析了孝民屯大型铸范的铸造工艺和器形;王秀萍认为商代的青铜乐器是“特权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