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这里有我们熟悉的名字:鲁迅、巴金、邹韬奋、叶圣陶……他们作为思想家、文学家的一面已为人们熟知,而他们作为出版家、编辑家的一面还不为大众了解,他们思想与人格的光芒同样在出版史上闪耀;这里也有人们陌生的名字:徐伯昕、章锡琛、夏?尊……这些几乎被
大众遗忘的人物,在出版史上与开明书店、生活书店等等著名出版机构紧密相联。从本期开始,本版陆续推出“出版史・人物”系列,对现代出版人物择其要者进行介绍。这一系列虽然提供的只是人物个案,但从这些人物的背影中,读者或可看到现代出版史的脉络与潮流,感受到一代出版人的操守与追求。
鲁迅在出版史上的意义,主要在于他代表着一种编辑人类型,那种一心为着自己的文化理想,为个人的信念目标,为出版物的优良品质,坚持不懈,自甘奉献,无任何名利目的,不羼杂商业意图,可谓“纯粹”的编辑出版者。这样的编辑出版人,在任何时代恐怕都不会是大多数,然而却是出版界的精英和脊梁,值得人们景仰。
鲁迅(1881―1936),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树人,字豫才。鲁迅和很多出版家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他算不上一个职业出版人。鲁迅安身立命的主要手段是写作,编辑出版是其余事。然而,在后世人们的观点中,多倾向于把他同时作为编辑家看待。一方面,鲁迅作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他身前的所作所为,包括编辑出版,容易被后人关注,成为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也是最为根本的,鲁迅一生著述不断,既与编辑出版机构打交道,又在编辑出版实践活动中亲力亲为,是一个真正的出色当行的高明编辑。
鲁迅一生办过7个出版社――未名社、朝华社、三闲书屋、野草书屋、铁木艺术社、版画丛刊会、诸夏怀霜社等(这7个出版社中,未名社和朝华社,是鲁迅和几个青年合资创办的。未名社成立于1924年12月,结束于1933年,主要业务由韦素园和李霁野前后经营,鲁迅为未名社主编了《未名丛刊》、《未名新集》两套丛书。朝华社成立于1928年底,先后出版了《朝华周刊》和《朝华旬刊》,以及《接吻》等3种图书,经营不到1年,因赔完了老本而夭折。其余的5家出版社,既无编辑部,又无出版部,也无门市部,都是鲁迅自费印书的一个名义罢了);先后编过9种刊物――《莽原》、《语丝》、《奔流》、《朝华周刊》、《萌芽月刊》、《文艺研究》、《前哨》、《十字街头》、《译文》等;编辑和参与编辑的各种书籍76种,丛书11种,自费印行13种,为“相识与不相识者”的书作序跋43种,校阅并介绍出版的40余种,共约2000多万字。
从以上列举的数字可知,鲁迅一生所编书刊的数量,不可谓之少,但这还不是鲁迅作为编辑家的大头所在,因为在近现代时期,像鲁迅那样,非职业性的兼事编辑出版的文人学者不乏其人。鲁迅在出版史上的意义,主要在于他代表着一种编辑人类型,那种一心为着自己的文化理想,为个人的信念目标,为出版物的优良品质,坚持不懈,自甘奉献,无任何名利目的,不羼杂商业意图,可谓“纯粹”的编辑出版者。这样的编辑出版人,在任何时代恐怕都不会是大多数,然而却是出版界的精英和脊梁,值得人们景仰。
鲁迅早年学医,后来弃医从文,源于他思想认识的转变。他认为,要使祖国富强,“第一要著”,要改变人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为了提倡文艺运动,“第一步当然是办杂志”,于是有1907年《新生》杂志在东京的筹办。《新生》筹办虽然不克成功,但出版可以辅助文艺,可以“尺政治之得失,发社会之蒙覆”,可以“运输些切实的精神的粮食”的观念,在他内心里扎下根来,并贯穿于他一生的编辑出版活动过程之中。他后来创办《莽原》周刊,则是因为看到“中国现今文坛……最缺少的是‘文明批评’和‘社会批评’”,所以“想由此引起新的这一种批评者来”;他主持《语丝》期间,“在不意中显了一种特色,是任意而谈,无所顾忌,要催促新的产生,对于有害于新的旧物,则竭力加以排击”;他主编《文艺研究》时则一再表示,“希望有切实的人,肯译几部世界上已有定评的关于唯物史观的书”,意在“从别国窃得火来,煮自己的肉”。
“我以我血荐轩辕”,这是鲁迅一腔爱国热忱的表现,也是他出版精神永不言败,勇往直前的内在动力。当国民党政府文化统制愈紧,文网愈密,当“投机的风气使出版界消失了有几分真为文艺尽力的人,即使偶然有,不久也就变相,或者失败了”,这些政治上的威胁和商业上的遮蔽,均不能让鲁迅屈服。他的自费印书,他的资助青年开办书店,则是对当时不如意出版环境的坚决反击。他自费出版《毁灭》、《铁流》等苏俄小说,是因为政治风险大,私商不敢出,还因为“也还是战斗的作品更为紧要”;他出钱印制《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死魂灵百图》、《木刻纪程》、《十竹斋笺谱》等木刻版画,是因为美术画册成本高,销路差,容易赔本,私商不愿出,还因为“采用外国的良规,加以发挥,使我们的作品更加丰满是一条路;择取中国的遗产,融合新机,使将来的作品别开生面也是一条路”;他自掏腰包编印瞿秋白的遗文,是因为同志间珍贵的革命友谊,还因为要高擎“爱的丰碑与憎的大纛”。鲁迅曾明确地说:“凡是为中国大众工作的,倘我力所及,我总希望(并非为了个人)能够略有帮助,这是我常常自己印书的原因。”又说:“倘我存在一日,终当为文艺尽力。”文艺写作和编辑出版,从历史使命的维度,在鲁迅身上合二为一了。
因为受历史使命感的驱使,鲁迅无论出书还是编刊,态度都非常严肃认真。他在给亲友的信中反复强调,出书一定要“于读者有益”,“使读者有所得”。那种“像估衣铺一样,什么衣服时兴就挂什么”的出版行为,鲁迅不会做也做不出。虽然,他那些自费出版的图书,因受制于发行力量的不足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销量多不大,经营上甚至很多都“赔完了老本”,但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来看,无一不是有价值的好书。正是有这样的出版人,这样的出版物,拾遗补缺,弥补了商业出版之不足,凸现了多元出版的文化价值。
因为要“于读者有益”,所以鲁迅十分重视编校质量,凡经他编印的书刊,都要通过“前言”、“后记”、“例言”、“小引”、“谨启”、“附白”、“按语”、“小信”等辅助性的文字,把有关书刊的作者、背景材料、编辑出版情况,以及编者的想法等等告诉读者,使读者对书刊有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得到更大的帮助,获得更多的益处。“宁可折本关门,决不偷工减料”这是他在《三闲书屋校印书籍》中说的话。凡他编的书刊,一定亲自校对、批版式、找插图,请人画封面,亲自写广告,跑印刷厂,跑制版所,连字体的规定,也一定自己标明,毫不含糊。这样的认真劲,使鲁迅成为一个精通出版流程,真正的编校老手。其高超的编校水平,连赵家璧这样的职业编辑都不由得生出佩服之心。而他对书籍装帧的考究,及表现出来的美学品位,甚至不少书的封面竟由他亲自设计,更是很多职业出版人所望尘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