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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盗版百日行动”捷报频传 一批大案要案破获宣判

2006-10-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隋笑飞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隋笑飞)“反盗版百日行动”近日捷报频传,一批大案要案破获宣判。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19日公布了近日破获宣判的一批大案要案,主要是:

――厦门一贩售非法音像制品案犯被判有期徒刑13年。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8日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非法经营

罪两项罪名,判处王桂妹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万元。此案是“反盗版百日行动”期间宣判的又一起因贩卖非法音像制品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件,对涉案人员的依法从重判决,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决心。

――宁波三起非法经营出版物案件近期宣判,三案犯获刑13年并处罚金。近期,浙江省宁波市鄞州人民法院对宁波市“扫黄打非”部门于今年3月28日查获的非法经营音像制品和书报刊系列案件依法作出宣判,三名案犯获刑13年并处罚金。

――深圳对非法编辑出版《中国报道》案成功宣判。近期,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胡兰芳、张东海等人非法编辑出版《中国报道》案进行宣判,两名主要案犯被分别判处1年6个月和8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20万元和10万元的罚金。

――山东“9・28”贩卖盗版光盘案宣判。9月28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张汉生非法销售盗版DVD和电脑软件一案作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汉生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这是山东省因贩卖盗版光盘不足千盘而被判刑的第一人。

――厦门判决网络传播音像制品案。一起网络侵权案近日在厦门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毅龙、陈赠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

――广东省破获一起非法贩运、销售走私光盘案,现场查获走私光盘38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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