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贵州省人事厅近日制定了《关于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合理确定职称外语要求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从明年起,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时,根据不同系列、不同级别在外语要求上将作出重大调整:申报中级职称,现有的27个专业系列,职称外语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请高级职称,除高等学校
《暂行规定》指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职称外语条件的范围有以下5类: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自然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社会科研系列;卫生系列中,省、市(州、地)属事业单位中医疗卫生(药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不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备条件的范围:申报所有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农业、经济、会计、出版、新闻等22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市、州、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申报高级职称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自然科研系列,卫生系列中省、市(州、地)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医疗卫生(药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据悉,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免试人员外),在取得资格后用人单位在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条件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通知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取得国家级合格成绩通知书的,在申报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级别限制。这个规定只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