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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强化养犬管理执法力度

2006-10-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杜弋鹏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杜弋鹏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北京正在加强养犬管理力度,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在北京将受到处罚。比如,未经登记、年检养犬者,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逾期不办理养犬变更登记或者丢失养犬登记证逾期不补办者,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500元罚款;携犬人对犬
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据了解,自2003年北京实施《养犬管理规定》以来,今年养犬增长数首次突破55万余只的历史纪录。据了解,今年1至8月,有10万人次被狗咬伤。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透露,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5万余只犬办理登记年检手续,纳入了管理范围。据北京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介绍,在国庆节前启动的养犬管理执法周活动中,重点查处了7类违法行为:饲养大型犬或烈性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非法犬类交易市场、街头非法贩犬以及犬医院、犬商店超范围经营。对违法行为将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规进行处罚。据悉,查处所有违规养犬人员信息,都将录入不良信息库中,信息库如提示某人多次违规养犬,该人将被严肃处理。此外,市公安局还另设了19个异地执法队,将跨区执法,防止违规养犬人认出民警后逃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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