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还十分突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真实;有的虚构房地产交易,骗取银行贷款;有的在房屋租赁中采用“高进低出”,“短什长收”等手段,骗取、侵占客户的房租,甚至卷款潜逃;有的擅自挪用客户购房款,或者采取拖延支付交易资金的方式,从事房屋收购、盲目扩张或其他投资,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有的经纪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对等;有的通过压低售价、抬高买价,或者低价购进、高价售出等方式赚取差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将有效展示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经营特色、业务专长等优势,以此赢得更多的业务。同时及时曝光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不良记录,为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