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条原则的内在联系是什么

2006-11-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既各自独立、不可或缺,又紧密联系、彼此贯通,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这六条原则都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促进社会和谐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改革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进的成功之路,社会主义要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必须通过改革不断完善自己,通过开放不断发展自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其中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改革发展稳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其中,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任何一个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全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

这六条原则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第一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讲的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线。第二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讲的是工作方向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方向。第三条“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讲的是工作动力问题。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动力。第四条“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讲的是工作保证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第五条“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讲的是工作条件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第六条“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讲的是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问题。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幸福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谐社会建设为了人民,建设和谐社会依靠人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