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所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城乡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城乡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整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突出表现在:一是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二是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三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乡面貌反差较大;四是农村安定面临许多压力,存在不少不稳定因素。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积累下来的,有的是在现实发展中形成的,但都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障碍,迫切需要加以解决,以建立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