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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服刑人员子女

2006-1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北京市西城区 汪葆明 我有话说

北京顺义特殊儿童村是一家专门寄养服刑人员子女的民办机构。儿童村负责人张淑琴对笔者说,从1996年起,她通过四处筹措,已经先后在陕西、河南、北京等地建立了4所儿童村,10年间接受救助的孩子有600多名。儿童村主要靠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维持日常运转,北京东方综合养老院的乔秀珍院长就经常救助儿童村的孩子,给他

们送粮、油,资助他们上学,为生病的孩子送医送药。2001年她还将两个死刑犯的孩子领回家助养,今年老大小辉(化名)已被河北省重点中学高碑店一中录取。

但是,光靠民间组织和个人开办儿童村,或者像乔秀珍这样的爱心人士提供帮助,毕竟有限,那些更多的等待救助、流浪街头的服刑人员子女由谁来管?笔者认为,服刑人员子女是一个需要社会更多关爱的弱势群体,他们中有的父母均被判刑入狱,不仅生活上缺少管教,有的甚至流浪街头,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扰乱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多项研究也证明,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与家庭生活、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这主要与他们形成的不健全人格(如“偏执型”、“反社会型”、“攻击型”的人格障碍)有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需要得到社会的救助,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制度,完善重刑犯子女的收养和教育工作。

我国的法律包括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那些父母被判重刑,无人管教的孩子并没有涉及。笔者建议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时,能够将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收养和教育问题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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