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这无论对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还是对于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
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就会迷失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针,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使全国人民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当代中国,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也才能把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民族团结和凝聚起来。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鼓舞各族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是推动时代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在当代中国人民的伟大奋斗中不断创造新的辉煌的力量源泉。四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反映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
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准则。只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上述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