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满怀敬仰和思念之情,纪念乌兰夫同志诞辰100周年,缅怀他为党、国家和人民建立的历史功绩,学习和弘扬他的革命精神与品德风范。
乌兰夫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乌兰夫同志把毕生
乌兰夫同志1906年12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土默特旗(今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一个蒙古族家庭。受五四运动的影响,他在青少年时期就热情投身革命事业,成为“早期觉醒的蒙古族青年”的杰出代表。1923年,乌兰夫同志进入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受李大钊等共产党人的引导和启发,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0月,受党组织委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6月回国。同年7月,参加组建中共西蒙工委,先后担任组织委员、书记,并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传播革命火种,在白色恐怖下经受了严峻考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中国侵略的步伐。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乌兰夫同志按照党的要求,成功指导并实现了西蒙地区党的工作重点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转移。1933年5月,他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成立大会。同年冬,回到归绥,以教员身份为掩护秘密从事地下工作。1936年2月,他参与策动“百灵庙暴动”,为建立党领导的蒙古族抗日武装作出了贡献。1937年初,乌兰夫同志利用蒙旗保安旅组建的机会,在保安旅内部建立党委会,亲自担任党委书记,秘密开展党的工作。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蒙旗保安旅改编为蒙旗独立旅,乌兰夫同志担任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在乌兰夫同志参与领导下,这支部队高举抗日旗帜,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勇敢地打击日寇伪军,被党中央誉为“内蒙古民族中最先进、最大的抗日队伍”。1938年5月,蒙旗独立旅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三师,乌兰夫同志担任政治部代理主任。他按照八路军建制,在第三师建立起一整套政治工作制度,使这支部队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抗日斗争。1941年8月,根据党中央决定,乌兰夫同志赴延安工作,9月起担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在延安民族学院,他承担了繁重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同时仍坚持亲自授课,为各民族团结抗战和培养民族干部付出了极大心血。1945年,他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抗日战争胜利之际,党中央对内蒙古地区的工作进行新的部署,任命乌兰夫同志为绥蒙政府主席,率领大批蒙汉干部回到内蒙古地区开展民族自治运动。乌兰夫同志参与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为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的创建作出了历史性贡献。1945年11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张家口成立,乌兰夫同志当选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兼军事部部长。同时,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委员。1946年任中共内蒙古委员会书记。在深入发动群众开展自治运动的过程中,他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持国家的统一,经过艰苦的工作,先后于1946年、1947年在承德和乌兰浩特成功召开了在内蒙古革命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两次会议――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长期分割的局面,实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各民族革命力量的统一,选举产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政府――内蒙古自治政府,乌兰夫同志光荣当选为自治政府主席。1947年至1949年,乌兰夫同志任中共内蒙古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内蒙古人民解放军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成功领导了内蒙古自治政府辖区的政权建设、军队建设、党组织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农村土地改革和牧区的民主改革,广泛地团结了内蒙古地区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在此期间,他还指挥部队消灭了内蒙古地区的土匪和反动地方武装,参加了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为建立、巩固和发展东北根据地,解放东北、华北地区,作出重要贡献。1955年他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是一级解放勋章的获得者。
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夫同志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第二书记,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是中共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他参与或负责中央的一系列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乌兰夫同志依然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主要负责人。在以他为首的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的建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局面,被周恩来总理誉为“全国的模范自治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乌兰夫同志致力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注意结合内蒙古的人文、自然条件,稳妥地掌握方针、政策,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使广袤的内蒙古大地呈现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均衡发展的喜人景象。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乌兰夫同志受到残酷迫害,但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现了共产党员大无畏的革命精神。1973年党的十大召开,他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粉碎“四人帮”后,乌兰夫同志担任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五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等重要职务。他衷心拥护和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他勤勉努力,孜孜以求。在主持中央统战部工作期间,他为恢复中央统战部的正常运转,为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国家副主席任内,从1981年至1984年,他倾注心血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这部基本法律的起草和颁布作出了特殊贡献。乌兰夫同志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加强国防建设和政权建设,为民族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为国家富强、民族繁荣,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同志们,乌兰夫同志的一生,是为祖国的解放和统一不断奋斗的一生,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奉献的一生,是为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不断追求的一生。他的名字,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今天,我们纪念乌兰夫同志,缅怀他的不朽功勋,就是要促进和推动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进步的事业,就是要继承和弘扬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崇高思想和精神。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勇于坚持真理,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始终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探索创新,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乌兰夫同志自从选择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一生就再也没有动摇过。他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革命斗争问题、政权建设问题,特别是民族解放和发展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指导下,他深入研究和思考内蒙古民族解放和发展的道路、方向问题。他强调,由于百余年来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势力的压迫和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内蒙古人民的命运和国内各民族的命运密切结合在一起。面对着共同的敌人,需要有统一的领导和团结一致的革命力量。而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民主革命的坚强领导,使各民族人民的革命力量完全结合起来,这就造成了一种政治形势,内蒙古不仅在区域上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蒙古革命运动也是中国革命的一部分。没有全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就没有内蒙古人民革命的胜利。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解放和发展,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和新中国建设取得胜利的条件下才能实现。乌兰夫同志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努力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与内蒙古的实际和全国的实际相结合,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结论。在这个过程中,乌兰夫同志成为我们党内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为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乌兰夫同志主持内蒙古工作时期,注意结合内蒙古具体情况贯彻中央的方针,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制定符合内蒙古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的具体政策。土地改革中,内蒙古制定了调整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加强各民族农民的团结、缩小对蒙古族地主的打击面等一系列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特殊政策和工作方法,顺利完成了土地制度的变革。根据内蒙古牧区经济和阶级关系的特点,在牧区的民主改革中,乌兰夫同志要求工作“慎重稳进”,明确提出牧区民主改革要废除王公的封建特权,实行牧区归公、自由放牧等政策,使牧区经济得到保护,并很快恢复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富有特色的对待牧主经济的和平改造方针。考虑到内蒙古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乌兰夫同志提出了“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时间要长”的方针。在发展牧区经济中,他又提出了“千条万条发展畜牧第一条”的口号。这些做法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始终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求团结的大局,促统一的大义。乌兰夫同志始终站在中华民族和国家利益的高度,思考和处理我国民族大家庭的团结统一问题。他反复强调,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这个主题在内蒙古任何时候都不能变。他深刻指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不仅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各民族获得发展与繁荣的基本保证,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因此,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爱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如果有人企图把自己的民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或者反对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与汉族及其他民族人民实行团结合作,就不仅破坏了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且首先违背了本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1956年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乌兰夫同志指出,建设我们的国家,没有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人民对少数民族的帮助,没有少数民族的共同努力,都是不行的。乌兰夫同志把汉族和少数民族在中国革命、建设中的亲密团结的关系,概括为相互间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为建立、维护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和统一,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充分的理论依据。
我们要学习乌兰夫同志自觉扎根于群众之中,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乌兰夫同志深深懂得,扎根于群众之中,同广大群众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就有力量、就有办法,就能够经受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取得最后胜利。乌兰夫同志的群众观,最深厚的思想基础就是依靠人民群众,发动人民群众。在领导内蒙古自治运动中,乌兰夫同志明确指出,唤醒和组织群众,只有如此,我们的斗争才有力量,我们的解放才有希望。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后,正是因为广泛发动群众,尽一切努力解除群众疾苦,自治运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也正是在良好的群众基础上,解放战争爆发后,内蒙古西部很快建立起锡察盟草原根据地,仅仅一年多时间,就完成了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思想和组织准备。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经济暂时困难时期,乌兰夫同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围绕群众健康问题,在内蒙古自治区亲自展开调查研究。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食物需求,他指示不要购过头粮,既要保证城市居民的供应,又要给农民留足口粮。他关心知识分子的生活,亲自主持制定对高科技人员生活照顾的政策规定。朴实深厚的群众观念,也塑造了乌兰夫同志高尚的思想品德。他一生廉洁,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生活朴素,襟怀坦白,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乌兰夫同志把一切都献给了人民,人民也永远怀念他。
同志们,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产生了许许多多乌兰夫同志这样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这是我们党、国家、民族和人民的骄傲。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虽然大多已经离开了我们,但是他们的光辉业绩和崇高风范将永载史册,成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永远激励我们去夺取前进道路上的一个又一个胜利。今天,我们纪念乌兰夫同志,就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开拓进取,为祖国民族大家庭的持久繁荣兴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