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王大庆)2007年1月1日起,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将在全国实施。届时,我国出版物使用的书号和条码将与世界同步由10位升至13位。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今天召开情况通报会,就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出版业信息化建设的
重大进展
据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副主任苏建忠介绍,中国标准书号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在中国的具体应用。随着出版业的发展,国际标准书号的消耗增加,同时由于国际标准书号的分配规则限制了系统的可用容量,使一些出版发达国家出现书号资源告罄的危机。为此,国际ISBN中心于2005年6月1日正式颁布了第四版《国际标准书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全球的ISBN统一同步升至13位。作为国际ISBN组织的成员,我国对中国标准书号作出了相应的修订。
据了解,国际标准书号于1970年正式颁布,世界出版业从此有了统一的、国际通用的出版物识别编码。它以10位数字代替了冗长的图书描述记录,为出版业的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为国际图书信息交流和图书贸易提供了方便。我国于1982年加入国际ISBN组织,198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标准书号》,以国际通用编码代替原来对出版物进行手工编码,为中国图书走向世界扫清了技术障碍。中国标准书号实施20年来,在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出版、发行和图书馆管理等各个环节和出版物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版《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出版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进展。
互联网出版物将使用标准书号
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其中特别强调出版单位应充分保证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的唯一性、永久性和专用性;将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由传统的纸质印刷类出版物扩展到非印刷出版物,特别是互联网出版物;并增加了有关出版单位报送出版物元数据的要求,规定出版单位应及时准确地提供出版物的产品形式、题名、著作者、版本、出版者、内容提要等基础性信息。同时规定了国际ISBN中心、中国ISBN中心和出版单位三级管理模式,以及中国ISBN系统内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强调作为终端使用者的出版单位应杜绝“一号多用”和“买卖书号”等现象的发生。
出版业已做好升位准备
为了新版《中国标准书号》的顺利实施,新闻出版总署及其下属的中国ISBN中心、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组织全国的出版社和发行单位等分期分批进行书号升位的培训和学习。目前,培训工作已顺利完成。同时,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开发设计了ISBN由10位升成13位的自动转换软件,并于2006年10月份开始为出版单位制作、发放13位书号和条码,整个书号升位的准备工作平稳有序,各相关单位也已做好了书号升位的各项准备。中国标准书号的规范使用和出版物元数据库的建立,将为出版社、发行单位及图书馆等的出版物信息采集提供便利,为我国出版物走向世界提供信息技术保障,进一步促进我国出版业的信息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