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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银行进入门槛将适度降低

2006-1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温源 通讯员 汤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银监会日前透露,从明年开始,将适度降低我国农村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门槛。

据介绍,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改革和发展相对滞后,

不能有效满足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增长需求,存在着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为此,我国将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包括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等类型的金融机构。此外,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开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

《意见》强调,银监会将会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先中西部、后内地的原则和步骤,逐步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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