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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下发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2006-12-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近日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这是军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意见》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胡主席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忠实履行新世纪

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作为根本着眼点,紧贴军队实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队贯彻落实《决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全军一定要从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作风,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使广大官兵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定拥护者、热情宣传者、积极实践者,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意见》强调,军队贯彻落实《决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始终坚持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建设大局,坚持依法从严治军,着力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打赢能力,增强内部团结,保持安全稳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打牢官兵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凝聚军心、铸牢军魂,大力培育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核心的战斗精神,提高官兵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素养,建设健康向上的军营文化。要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国家安全、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建设与我国地位相称、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加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积极参加平安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积极推进部队内部民主建设,下大力抓好风气建设,坚持依法带兵、以情带兵、文明带兵、科学带兵,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官兵。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维护部队安全稳定的工作。坚持依法从严治军,保持部队正规有序;采取积极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打牢安全稳定的基础。要发扬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始终保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高度自觉地维护新形势下的军政军民团结,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带头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风尚。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分类指导,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要正确把握军队贯彻落实《决定》的内在要求,始终着眼于有效履行职能使命和提高部队战斗力。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军委、总部要为全军作表率,上级要为下级作表率,机关要为基层作表率。要广泛开展促进和谐的实践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贯彻落实《决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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