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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个月一审民事案调解结率达33.1%

2007-01-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1月7日电2006年1-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626249件,上升0.3%,诉讼标的金额5229.9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00114件,占全部民事案件总数的33.1%。同期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7168件,下降2.3%。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此间披露的。

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话时表示,全国法院按照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在行政案件尤其是群体性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增进当事人对政府和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

据披露,去年1-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3020件,判处罪犯759230人,分别上升1.6%和4.3%。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案件203722件,判处罪犯276479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全国法院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截至11月份,依法宣告1464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此外,推行执行公开,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和执行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1-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941220件,执结1710967件,执行标的金额252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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