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人会珍藏着这样的奖状:该生在过去的一学年里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被评为“三好学生”,特发此状,以资鼓励。
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实行25年了。做“三好”,成为一代又一代孩子梦寐以求的荣光。
当然,当选“三好学生”并不简单,只有少数孩子可以得到这项荣誉。“三好学生”,是学生中的“佼佼者。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三好学生的含义和功能发生了质的改变。家长们提到“三好”之时,首先想到的是孩子的利益――小升初加分,中考、高考加分!人们开始对之趋之若鹜,各色为“三好”奔忙的法子层出不穷。“三好”的选拔功能渐渐喧宾夺主,“三好”原有的激励作用开始向功利方向延伸。
这只是“三好学生”诸多变迁中的一个。“三好”过于严格的名额限制打消了大多数孩子的积极性;“三好”甚至有蜕变为“一好”的倾向。
好在,最近,在湖南等地开始规定“三好学生不再加分”等规定出台,“新概念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等让人耳目一新的荣誉称号和相应评价标准也纷纷出现。孩子们的目标更加切近了:也许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三好”,但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家庭的“好孩子”,一个社会的“好公民”,每个人的进步都可以更加有动力。
而学生的考核和评价,不正应该以最大限度激励其全面发展为根本原则吗?将参评空间从学校扩展到家庭和社区,让德、智、体的评价内容齐头并进,将评价主体扩大到全体学生……这一切,与荣誉称号的名字似乎没有直接关系。
又到期末。在更多学校,孩子们还在睁大眼睛,在迷茫地等待新一轮的“三好”。有些孩子对此并不感兴趣――他们只是知道自己要从没有自己的候选人中投出一票或者几票。
而无论怎样的荣誉名称,怎样的评价标准,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快乐成长。“三好”的评价标准也应该与时俱进,增加新的内容,更能为学生们所接受,变成他们进步的真正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