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3日电210名医药代表今天获得了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颁发的“医药代表资格”证书。该协会主席刘贞贤说,此项证书是为了使医药代表在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沟通时,体现出训练有素的医药科学专业水准。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医药代表”与医生接受回扣之间的联系,造成
“医药代表”如同“老鼠过街”,一些医院甚至贴出告示,禁止“医药代表”入内。如何使医药代表制度健康发展?拥有38家知名跨国公司会员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率先实行了“医药代表资格证书”制度,这项制度要求会员公司医药代表须经过“药品推广行为准则”培训,并获考试通过后才能够上岗。该协会负责人表示,2007年,将完成对5000名医药代表的认证培训工作,2008年完成超过15000名医药代表的培训工作。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副会长王环增认为,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对提高医药代表素质,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