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5日电“人们大多能意识到侵权盗版对作品和作者权利的损害,却容易忽视侵权盗版对表演和表演者权利的损害。他们忽视了相当数量的作品是通过表演者的创造性劳动表现出来的,没有表演者就不可能有
与会代表指出,表演者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者,以富有创造性的劳动表现作品的艺术魅力,他们的劳动理应得到版权意义上的保护。在当前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一部分网站未经表演者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表演作品,严重损害了表演者的合法权益,数字网络环境下表演者权利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表演者权的保护,多年来对网络侵权盗版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对于保护表演者权面临的困难,王自强说,由于权利人数量庞大,网站方面如何一一取得权利人授权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尽快建立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由权利人的相关组织代表权利人集中行使权利。目前,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版权集体管理制度,对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模式、授权方式、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等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
此次研讨会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国家版权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官员,中国文联、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等行业协会和部分演出团体的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代表以及亚太地区10多个国家、地区的代表共计近百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