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练玉春从北京市教委获悉,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项目日前已经启动。北京市政府将以财政拨款方式为贫困大学生“买单”,确保每个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中途辍学,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北京市属普通高校贫困
同时出台的《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助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各高校每年9月份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北京市要求各高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公示、审定,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并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北京市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管理办法规定,对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据了解,目前北京地区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占在校学生的20%左右,特困学生占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