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急切地盼望着长大了用钢笔写字的时候,我们却可以不用写字了。没有学过描红,不知何为颜体、柳体,直到年过半百,奋笔疾书时还习惯用铅笔。没有《诗经》、《楚辞》的滋润,没有唐诗、宋词的熏陶,我们这一代人都升入了社会大学。
那不只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文化荒漠,是整个国人的。外公家什么都没有,一个
一天,外公从老家来了,他是一个旧时代过来的教书匠,教学生古文和历史,他爱书如命,现在“命”没了,高大的身躯看起来形容枯槁,失去了往日倜傥的神韵。外公叫李少白,我猜是他自己起的名字吧,也许外公的父亲也是喜欢李白的读书人。外公从身上掏出一个东西给我,我一看是两本书,一本是朱大可校注的《新注唐诗三百首》,上海文化出版社1957年出版,一本是《红楼梦诗词歌赋注释》。书皮都磨损得像陈年普洱茶饼的包装纸一般,发出一种很深浓的汗味儿。那一刻,我有了主权意识,因为我第一次有了属于我的书。
以后的日子再没有苍白,以后的征途再没有荒原。这两本书让我知道了感情可以这样优美地表达、歌唱,使我感受到了诗词的节奏、韵律之美,也使我初步了解了古代汉语的古雅、精湛,并终身研究之。我也是熟读了《红楼梦诗词歌赋》,才去读《红楼梦》的,现在看有点儿不合逻辑。
当我十几岁进入正在“停产闹革命”的工厂时,曾写出“铁锤叮当唱,焊花铺霞彩,板钳叫加油,风枪喊比赛,螺钉螺帽朝前挤,小弹簧急得跳起来”这样稚嫩的语句,以表达我们工人的心情。就这样,我成了“工人诗人”。以后,我考上了大学,成了诗社的一员;我写的《山海关有感》古体诗,被教汉诗体式韵律课的老师书写在黑板上当范文讲评。其实,到现在我也不敢妄称自己懂古诗的体式韵律,只是应了一句老话“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诌”。虽然,我最终没有成为一个诗人或作家,但诗心一直伴随我。我写的第一本书是研究唐诗的,我讲的古诗词鉴赏课,学生总是爆满。
结婚近四分之一个世纪,从西北到东南,我平均两年搬一次家,期间丢的最多的就是书,但我的《新注唐诗三百首》、《红楼梦诗词歌赋注释》始终与我不弃不离。我还用它们教会了女儿读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