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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与北师大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2007-02-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2日电“法学的本质是应用科学,必须有实践基地,法学才有生命力,法学教育才有生命力。”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江平教授今天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签字仪式上这样说。据了解,司法机关与高等学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这在北京检察系统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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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平表示,协议的签订对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师大法学院都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借助北京师范大学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同时通过举办讲座、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方式提高广大检察干警的法学理论修养,进而提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队伍的执法能力。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借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平台,可以直接了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为学术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素材,同时还可以在北京市人民检察机关安排学生实习,了解检察机关的运行状况,为其以后法律执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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