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电卫生部今天公布的2006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结果显示:2006年全国未发生大范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但部分传染病在局部地区发生流行或暴发;当年全国(不含台港澳)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4608910例,死亡10726人,报告发病率为352.48/10万,报告死亡率为0.82/10万,病死率为0.23%,与2005年相比,分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属于局部流行或暴发的疫情包括:年初贵州毕节地区的流脑暴发疫情;1-4月吉林、黑龙江和海南等省份的麻疹暴发疫情;8-11月广东部分地区的登革热暴发疫情;贵州、四川、山西等省份的流行性乙型脑炎局部暴发;新疆和云南局部地区的伤寒与副伤寒高发疫情;安徽及河南局部地区的疟疾持续高发等。2006年,全国共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12例,其中死亡8人,报告发病数比2005年增加5例,病例分布在四川、广东、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新疆9个省、市、自治区。
在报告的法定传染病发病病例中,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488934例,死亡10623人,报告发病率为266.83/10万,报告死亡率为0.81/10万,病死率为0.30%。全年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脊髓灰质炎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他病种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痢疾、梅毒、淋病,占报告发病总数的85.58%。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狂犬病、艾滋病、乙肝、流行性乙型脑炎,占报告死亡总数的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