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和谐的学术生态,科学才能健康发展
“科学技术在为人类创造巨大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并挑战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
“在科技界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科学精神淡漠、行为失范和社会责任感缺失等令人遗憾的现象。”
“当前
以上内容,出自中国科学院《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在《宣言》中,科学家们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科技界现存的问题。克隆、停止生长……技术越发达,人类的传统伦理就越受到挑战。汉芯事件、一稿多投……当科技资金成倍上涨时,对于金钱、权力、名誉的欲望似乎也逐渐湮没了科学技术追求真理、造福人类的本意。
“科学研究是创造性的人类活动,只有建立在严格道德标准之上,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才能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的学术生态”是中科院发布《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的初衷。
路甬祥说:“营造和谐的学术生态,需要制度规范,更需要端正科学理念。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端正科学理念、明确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学术生态的根本问题。为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学伦理和道德准则,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我国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咨询机构、自然科学和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我院以学部和院部的名义向全社会宣示《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
仅有《宣言》和《意见》够吗?
在《宣言》中,很多表达值得人深思。例如在“科学精神”的阐述中,有这样一句话:“要求随时准备否定那些看似天经地义实则囿于认识局限的断言,接受那些看似离经叛道实则蕴含科学内涵的观点”。有人认为,用这句话来回应那些对中医药持否定态度的人再好不过了。发布会上,甚至有人开始猜测文中某些话是否有特定的含义。
当然,“对号入座”的理解有些狭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宣言》已经引起人们的反思,能够促使大家校正今后的行为。
可是,仅有这些就够了吗?有观点认为,应该制定科学道德的相关法律,把学术道德落实在法律条文中。最好还要像《刑法》量刑一样,把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办法具体化。
在《意见》中,中科院明确了科学不端行为的内涵和认定标准。中科院党委副书记方新还透露,中科院也已经根据认定标准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处理办法,现已下发到中科院各个研究所。
路甬祥认为,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中,像剽窃等违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科学更多涉及的还是道德问题,正本清源的方法还是树立正确的科学理念。他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端正科学理念,强化科技工作者的自律意识,不断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促进科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建设和谐学术生态,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