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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塞未犯种族灭绝罪

2007-02-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宋文富 我有话说

本报贝尔格莱德2月27日电联合国国际法院26日判定塞尔维亚在波黑内战中未犯种族灭绝罪。国际法院的判决说,虽然塞尔维亚没有阻止悲剧发生,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塞尔维亚在波黑内战中“蓄意”实施了对波黑非塞族人的屠杀。

国际法院认为,虽然塞尔维亚在波黑内战期间曾为波黑塞族武装提供了援助,但塞尔维亚并

不能有效控制波黑塞族军队和准军事武装,也不能证明塞尔维亚政府对波黑非塞族人有实施种族灭绝的意图。

1993年,刚刚独立的波黑政府向国际法院提出起诉,指控南斯拉夫联盟对波黑犯有种族灭绝罪。在长达14年的审判过程中,南联盟于2003年更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随后,又于去年各自宣布独立,并由塞尔维亚继承原塞黑国家共同体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所以,这次国际法院的判决只针对塞尔维亚。听到法院的最终宣判后,塞总统塔迪奇表示,这一判决“将导致塞尔维亚和波黑关系打开一个新的篇章”。美国务院、欧盟负责安全与外交事务代表索拉纳均称赞这一判决“为巴尔干地区的民族和解创造了机会”。

波黑主席团克族成员科姆什奇表示,“对判决感到失望,但将尊重这一决定。”波黑塞族实体议长与总理均表示,这一判决不但为改善波黑内部,同时也为促进波黑与塞尔维亚之间的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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