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仍然是村级卫生机构中的主要服务力量,成为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中最贴近农民的卫生网络,担负着村民常见“小伤、小病”的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提供帮助重病患者转诊的重要作用,目前,相当多的乡村医生仍处于“自由职业者”的状态。随着农民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乡村医生的现状与新形势越
乡村医生福利、待遇偏低
目前,乡村医生年龄老化趋势明显,年轻医生补充不足。以北京为例,京郊共有乡村医生6009人,其中,51岁及以上者占47.74%。40岁以下者只占20.08%,乡村医生队伍老化、年轻乡村医生补充不足的现象非常明显。
乡村医生队伍待遇较差。被调查的乡村医生自报近两年平均收入为7930.20元,其中6764.5元是其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收入,占85.3%。在医疗卫生工作收入中,药品销售收入占74.5%,平均为5039.5元。药品销售是目前乡村医生的主要收入来源。
大多数乡村医生收入相对低下。绝大多数乡村医生的收入相对低下,和同类工作性质的乡村教师、乡镇卫生院人员相比,其收入比较低,与村、乡镇干部相比就更低了。
隐性支出高。乡村医生由于身处农村,在日常生活、接受培训和教育、子女就学等方面,需要付出比城市医生高的多的费用。
福利待遇不乐观。目前乡村医生享受的待遇以培训、学习机会为主(59.62%),其次分别为医疗保险(17.31%)、养老保险(15.38%)和失业保险(7.69%),但所占比重均比较低。
只有6.12%的乡村医生对政府或村集体给予的补助表示比较满意或者满意,而绝大多数乡村医生表示从没有拿到政府规定的行医补贴。76.79%的乡村医生表示对目前按照专科医生的职称评价体系来评定乡医的办法持不满意态度。
究其根源,既有农村社会经济的问题,也有卫生行业政策性问题。一是乡村医生在身份、待遇、职称、教育上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二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滞后,工作条件差,福利待遇较低;三是针对北京实际情况,在医学教育方面向农村培养的医学人才不足,这是政策上的缺失。
要出台政策改善乡村医生待遇
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经济扶持。按照略高于单位时间医疗服务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设定防保项目的报酬水平。折合成天计算报酬,应不低于50元/天。山区、半山区和人口分布比较零散的偏僻地区,应把开展服务时花费在路途上的时间计入工作量。
提高村级卫生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对198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乡村医生推行职业化管理。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其他聘任单位仿照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待遇,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加快乡村医生职业化进程。通过提供免费培训的方式,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的乡村医生根据其自愿原则,办理城镇户口。
加强在岗乡村医生的在职学历教育。在全科医师职称系列中增设初、中级职称,并辅以落实相应的待遇,把乡村医生的职称评定纳入全科医师系列。
探索村卫生人员岗位管理方式。区县卫生局会同乡镇政府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村级卫生人员岗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服务。
加强村级卫生人力队伍建设
加强村级卫生人力的供给。对于乡村医生短缺的地区,可以采用组建巡回医疗队、强化卫生支农、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方式解决眼前困难。政府负责巡回医疗的车辆、器材设备的提供,区县政府负责巡回医疗医务人员的基本工资。
建立村级卫生人力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乡村一体化或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从管理体制上把村级卫生服务整合到乡和县一级,提供卫生人员在“村―乡―县―市”级别卫生机构之间职业培训的机会,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发展。可在应届中学毕业生中,选拔学员开展定向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