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教育:2项重大措施

2007-03-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为了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将采取两项重大措施:一是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二是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建立相应的制度

【解读】国家总督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柳斌代表

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增加教育投入,布置了教育发展的大政方针,讲得非常清楚,非常实在。我作为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老教育工作者,心情非常激动,我们曾经为了筹措教育经费,想尽了办法,而现在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过去,财政预算内拨款一般占义务教育全部经费的一半左右,另一半要靠多渠道筹措,包括征收教育附加,向广大人民群众集资,征收名目比较多的杂费。现在,这一情形完全得到了改变。

今年是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第一年,政府下决心采取措施解决教育经费长期短缺的问题,为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开了一个好头,也为在全国范围内促进新《义务教育法》的执行,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开了一个好头。

报告中提到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一项,财政拨款今年达到95亿元,明年达到200亿元,这是让所有进入大学的学生不仅能够读书,而且能够读好书的保证。以前,奖学金一般限于普通院校,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了职业院校,这是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也是在用政策辅助措施调整教育结构,表明今后我们既要发展高等教育,也要着力发展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

师范生免费,是对历史优良传统的继承,其意义不仅在于免费,更在于吸收大批优秀,但家境贫寒的学生进入到教师队伍中来,同时,还对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解读】江苏省徐州市副市长、政协委员段雄

政府在教育投入方面,一定要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在刀刃上,而我国政府新采取的这两项措施,包括前不久实行的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都正是这样。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反映了我国政府对于“义务教育”中“义务”两字认识的深入、到位。回顾这项政策的实施过程,政府首先是从农村和西部地区切入,从开始探索,到“两免一补”,再到完全免费,切实保障了农村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体现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

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的建立健全,则是针对非义务教育阶段而言。助学金和助学贷款为贫困学生求学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奖学金则同时起到了激励先进的作用,鼓励学生安心学习,体现了国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导向。

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是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表述时,总理对教师地位用了“最受尊重”这个很有分量的字眼,它传达的信息在于营造一种尊师重教的氛围,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影响势必非常深远。(采访整理:本报记者王斯敏、王庆环、郭扶庚)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