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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7-03-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伟光 特约记者 夏继明 朱伟华 我有话说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而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当下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齐齐哈尔市充分认识到他的重要性,采取四项措施,对症下药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代表黑龙江省接受国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督学组检查时获得全省评比第一。

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杨信代表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加大投入,“使人不必乱收费”。相关政府部门改变了教育“投资大、见效慢、麻烦多”的老观念,主动解决学校实际困难,确保财政拨款实现逐年增长。改变乱开收费口子、乱下摊派指令以及截留教育经费、挤占教师工资等做法,力保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解除学校后顾之忧,充分保证了学校财务收支的正常运转。二是制定制度,“使人不能乱收费”。制定了《齐齐哈尔市治理中小学收费工作“十不准”》,建立了《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实施了“一榜公布、一卡收费、一票收据、一状定责、一票否决、一查到底”的“六个一”工程,对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悖的收费政策和规定,一律废止。三是强化监督,“使人不敢乱收费”。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将教育收费公示制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规定,将已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特别是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群众与各方面的监督。对教育乱收费以及政府或有关部门平调、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当事人乃至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完善“一费制”,“使人不想乱收费”。去年,齐齐哈尔市继续在全市范围义务教育阶段积极推进了“一费制”的实施。认真梳理学生保险、校服费、报刊费、饮水费等收费,彻底解决这些费用由谁拿,拿多少的问题。对“一费制”推行过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予以解决。对“阳光政策”之后的隐性收费行为加以制止,把可预见的、不可避免的服务性收费纳入“一费单”,如卷子费,应规定一学期考几次,共收费多少等,事先向家长和社会说明情况,避免造成误解,从而使“一费制”更加规范和完善。

杨信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对教育发展给予了非常多的关注,体现了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信心和决心。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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