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把农村科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农村科技的投入。“十一五”期间确定的农村科技工作重点任务为:
加强农业高技术和基础研究,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瞄准世界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前沿,在863计划部署中加大对农业高新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重点启动农业生物技术、现代食品生物工
加强重大关键支撑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粮食优质高产高效技术的大规模集成示范,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努力实施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健康养殖和清洁生产、节水农业等关键技术攻关研究与集成配套,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乡村社区和城镇发展技术研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提供支撑。以城带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高村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今后我国城镇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期间,城镇发展领域要围绕城镇优化进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突破一批制约城镇化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农村小城镇示范基地,为推进我国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农业科技的应用水平。以星火计划等国家政策引导计划为支持主体,以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为重点,以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产业带、农业科技园区等为载体,集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资源,实施一批跨区域的重大科技示范项目,转化、推广和应用一批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扶持一批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的龙头企业,培育和扶持一批区域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促进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
强化地方农村科技工作,提高区域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继续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强带动作用的县(市)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动科技兴县(市)工作,强化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带动地方开展相应工作;通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加强技术集成推广,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性的特色支柱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积极推广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科技服务“三农”为目标,把握农村科技服务多元化、产业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在继续努力发挥原有农业和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组织作用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专家大院、星火110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构建和完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积极培育农村领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模式也面临多元化、市场化和企业化的挑战。在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引导下,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要积极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团队,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继续推进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科技共性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支撑能力。按照“整体设计,开放运行;突出能力,强化研发;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农业科研院校为主体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以推广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以及职能明确、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针对性强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继续加大农业科技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