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网通新闻发言人李立涛介绍,2006年上半年,北京网通陆续接到举报,反映在互联网站和其他渠道,有人出售所谓的网通ADSL永久账号和密码。北京网通报案后,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侦查,确认罗东标自2001年5月至2005年12月间,在北京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为北京网通提供服务的机会,盗取了北京网通的ADSL账号,并于2005年4月至5月间,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以200元以上不等的价格,共出售700余个AD-SL账号,获利10多万元,造成北京网通经济损失60多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富建表示,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计算机犯罪等高科技犯罪呈现增加的趋势,面对这种变化,社会上存在很多模糊认识。希望通过此案,警示那些企图利用网络进行高科技犯罪的不法之徒,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查处。
李立涛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要提高法律意识,慎买非法渠道的电信产品,避免触犯法律或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