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推动企业公民建设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2007-03-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光明网网友问:我国有这么多的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怎样让他们成为建设者而不是“旁观者”?

中国广厦集团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代表答:我的观点是,通过树立企业公民意识,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者。企业公民建设是指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将对

社会和环境的关切纳入其商业运作及利益相关方的互动中,是企业为了应对社会需要而作出的超出最低法律要求和义务的行动。促进企业公民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推动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通过企业公民建设,可以提高企业声誉,改善企业形象,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公民建设要求企业不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的,要求企业对人负责、对企业信誉负责、对环境负责、对应作的社会贡献负责。从全球来看,世界500强企业定期发布企业公民报告,向社会展示在社会责任方面做的工作,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我国存在企业公民建设状况不平衡的情况。一方面,企业公民建设已经被一些具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引入企业发展实践;另一方面,企业公民建设总体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企业公民意识淡薄,对企业与社会关系定位不清楚,对企业社会责任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企业盈利是以巨大资源耗费和严重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这些都表明,促进企业公民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促进企业公民建设法》的立法工作,以法律来推动、保障企业公民建设,对履行社会责任,在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环境保护、捐助公益和慈善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公民,给予政府奖励。(本报记者杨谷采写)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