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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

2007-03-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3日电科研成果未经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发表即向媒体发布,将被认定为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学术团体、专家参与商业广告宣传,将被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中国科协今天发布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阐明了学会、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个人应遵守的学术道德规范,并对不端行为进行了认定。

《规范》共四章二十八条,其中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共十三条,规范了科技工作者日常行为准则,包括课题申请、实验数据保存、科研合作、署名权原则、利益冲突、科学道德教育等问题。《规范》的第三章对学术不端行为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参与商业广告宣传、一稿多投、提出无法证明的论断、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等,都将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宋南平坦言,中国科协只是群团组织,对于科技工作者违反道德规范或学术不端行为并没有处理的权力。但他们将接受投诉,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杜祥琬院士透露,中国科协正在着手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今后还将陆续制定《全国学会科学道德规范》和《中国科协期刊科学道德规范》,推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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