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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子垃圾”刻不容缓

2007-03-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3月24日电“旧彩电每台50元,旧洗衣机每台30元……”走在大街小巷,废品回收小贩们的“流动广告”随处可见。有关专家呼吁,对废旧家电等产生的环境危害不能掉以轻心,整治“电子垃圾”已刻不容缓。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中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大量的“电子垃圾”,包括废旧家电,废旧办公

设备、废弃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福建省政协委员、民建厦门市委员会顾问黄建国认为,这些“电子垃圾”的产生对城市环境产生新的压力,如果处理不当,对环境将产生巨大危害。他介绍说,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电子产品,含铅、镉、水银、六元铬、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剂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比如电视机显像管含有易爆性废物,电视荧光屏含汞;阴极射线管、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和塑料外壳等都含有毒物质;电冰箱的制冷剂和发泡剂能破坏臭氧层;而废电脑则更厉害,一台电脑所需要的700多种化学原料中,50%以上对人体有害。有资料显示,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中的阴极射线管都含有大量铅,而铅一旦进入土壤会严重污染水源,最终将危害人类、植物和微生物,还会对儿童的脑发育造成极大的影响。一滴残墨能污染60立方米的水源,一个硒鼓能产生100克有害粉尘进入环境。

黄建国说,目前这些“电子垃圾”仍没有较妥善的处理办法。它们大部分被穿街走巷的小贩收购,质量好点的被卖给二手家电的小商人,稍加整理改装流入广阔的农村或城市低收入家庭,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质量差的转卖到小作坊,或通过非正规的拆解获取旧的电器元件,或通过焚烧、破碎、倾倒、浓酸等极其原始的方法处理提取贵重金属,致使废液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有的直接混入生活垃圾之中,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还有的废弃的办公耗材被小贩回收制假。

“‘电子垃圾’随意处置的危害实在太大了!”黄建国说。为此,他呼吁应尽快立法,完成电子产品生产及回收处置的“无害化”;生产电子、电器产品要尽量不含或少含六类有毒物质的元器件,否则生产企业应缴纳环保费;同时建立大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工厂,专门处理电子垃圾。“而目前可以立即着手去做的,就是以环保系统为回收中心,设立电子垃圾回收网络;同时,商场和生产企业应设立电子垃圾回收站。在此基础上,设立规范的电子电器产品二手市场,提高电子产品的使用效率,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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