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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 促进民和 确保民安

2007-03-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翼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

今年除夕夜,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征集的一副对联说得好:二十四节气乾坤竞秀,五十六民族和睦同春。

着力改善民生

家住沈阳市大东区辽沈社区的低保户何玉环夫妻俩身有残疾,下岗在家,何玉环还患有脊柱畸形的毛病,治病的忧愁曾经困扰这一对夫妻。前些天,何玉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到了爱心救助结对卡,他们可算有了盼头。

中心对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内的残疾人、特困户,在政府政策补贴之外又实行“五免”、“五减”优惠,为他们免费体检,提供全程疾病康复指导,还与100户特困家庭结对子,发放爱心救助结对卡,减免医药费。何玉环只要掏100元左右就能治好病。

“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有个头疼脑热不用折腾到大医院排队了”,“量血压、打滴流到楼下的社区医院正好”……沈阳市民对日臻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好评如潮。目前,沈阳市已投入四亿元为社区卫生服务大“输血”,一个初具规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正在悄然形成。两年内,沈阳市将建好10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让社区卫生服务“零距离”服务群众。

这只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缩影。

2006年,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国家启动了农村卫生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安排27亿元国债资金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1451个县(市、区),占全国总数的50.7%,有4.1亿农民参加。以社区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央财政安排51亿元,用于支持地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改善民生,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2006年有29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均已建立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国家调整了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使2300万人受益。

大力促进民和

河南是我国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焦点和难点。近年来,河南省始终把做好“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2006年,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261元,实际增长12.1%,实现近十年来首次两位数增长。

与此同时,河南还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2006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到1746万人,劳务收入955亿元,成为全国劳务输出大省。

改善民生,提高百姓生活质量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题,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所长李培林认为,生活水平的改善和人们对和谐稳定的判断是高度相关的。

从2004年开始,中央加大了解决建设领域历史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经过三年时间,这项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已偿还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历史拖欠的98.6%,其中清付农民工工资330亿元。

在城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06年有505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范围又扩大了8个省。

经过多年努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完成。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标准。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社保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城市低保能力进一步增强。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十六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在科学发展中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成了中国一道亮丽的风景。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感受到了更多公共财政和公共政策的阳光。

全力保障民安

自古以来,安居乐业就是中国老百姓的追求。和谐安宁的环境是人民生活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积极采取行动,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民生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和平的生活与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的安全与幸福。

从平安浙江建设到和谐江苏创建,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到大力加强安防控体系建设,从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到加强群众信访工作……各地在推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方面进行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探索。仅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就办理涉诉信访14万件(人)次,地方各级法院办理涉诉信访更是高达354.8万件(人)次。

检察院、法院司法系统更是集中力量,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

令人欣喜的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来,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有所上升。和谐发展、和平发展的社会新风正在神州大地生成、发展。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2007年“务必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有新举措,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积极进展”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宣布了我国在扩大就业、保障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治安等方面将采取的一系列新举措。今年中央政府为解决民生问题将给全国人民“送”上4778亿元的真金白银。正如人们所说,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必将为广大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和更美好的生活。“今年花儿红,明年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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