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冯蕾今天从财政部获悉,总额为500亿元的2007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将自2007年4月1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发行,2007年4月30日发行结束。
据了解,本期国债3年期350亿元,票面年利率3.66%;5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4.08%。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在购买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43%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69%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96%计息。本期国债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40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本期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