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袁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表示:要防止和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权与行政权进行“权权交易”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行政审判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涉及行政管理的有效性
当前在行政程序中,一些地方“以罚代刑”的现象比较突出,已经引起一些人大代表、专家和媒体的关注。曹建明指出,要高度重视“以罚代刑”的现象,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刑事侦查机关处理;对于行政机关可能存在“以罚代刑”、轻纵犯罪问题的,要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曹建明同时要求充分尊重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防止对同一类事实或者同一类法律问题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判。他说: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对于当事人、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主体均具有拘束力,其他法院不得作出与生效裁判不一致的裁判。即使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依法予以纠正,不得无视生效裁判的存在,你判你的,我判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