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日电记者胡其峰日前从卫生部获悉,我国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订《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逐步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据悉,卫生部此前曾组织专家就中国食品召回制度进行专题研究,目前已形成基本框架。据参与研究的一位专家介绍,食品召回(FoodRecall)一般包含四层
据悉,根据我国具体情况,食品召回应以食品企业或公司的自愿性行为为主。召回食品包括三类:一类是可能造成较严重健康损害或死亡的食品;二类是造成健康损害可能性较小的食品;三类是不会造成健康损害但不适合消费的食品。
专家透露,我国实施食品召回仍面临不少问题,一是多部门同时管理食品可能导致的职责交叉;二是国内很多食品企业规模较小且分散,管理水平较低,生产食品标识不全,导致食品溯源难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