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投资与消费的失衡、城乡发展的失衡、区域经济的失衡、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以及分配的失衡等等,都是民生问题的一个侧面。因此,聚焦民生,就找到了问题的要害。关注和重视民生,是理念的更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民生离不开衣、食、住、行,脱离多数人的生计来谈论民生,只会是一个空
在我国现阶段,民生之所以变为一个“问题”,成为各界的热门话题,是因为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分层化越来越明显,差距有加大的趋势。在现象层面上表现出来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问题,无一不是指向困难群体的。对于他们而言,主要的资本是体力,主要的(或惟一的)收入是工资。不言而喻,对于他们来说,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就变成了“问题”,故而有了“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等广为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对于富裕人群来讲,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他们的主要资本不是体力,主要收入是高薪或是股息、红利、租金等资产性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拥有较多财产和收入的人,自然就拥有更大的权利。这种权力是用货币来标识的,从而属于经济权利。这种经济权利的不平等,必然造成消费的不平等。从生存的角度来观察,消费的不平等最具有威胁性。
仅靠体力劳动为生的人是社会的大多数,他们才是民生问题的真正主体。实现基本消费的权利平等化,是民生的要义所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也就是要推进消费权利的平等化,减少财产、收入不平等所带来的消费不平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不平等、收入不平等与消费不平等处于三个不同的层次。从不平等程度来说,只要是市场经济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趋向,那就是“财产不平等>收入不平等>消费不平等”。但从对于人的重要程度来衡量,却是相反的序列:“消费>收入>财产”。从消费、收入、财产对于人的重要程度不同这一点延伸开来,从社会角度来观察,就会产生如下关系:消费的平等性要求远大于收入和财产的平等性要求。民生之于社会的重要性,正是基于消费之于人的重要性。
站在个体角度,个人消费水平取决于个人收入和财产的多寡。但若站在社会角度,绝不能得出相反的结论:收入、财产少的人只能少消费,无收入、财产的人就不消费。“民生”这个命题之所以产生,并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正是因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否定了上述结论。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一切平等,包括消费、收入和财产。而当前社会生产力所能容纳的“平等”,只能是基本消费平等,消费、收入和财产的全面平等还难以达成。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即使是基本消费平等也还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艰苦努力才能实现。
基本消费包括保障基本营养、基本住房、基本教育和基本保健。这“四个基本”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内容,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平等享有的。消费活动总是由个人来完成的,但从消费成本的支付方式来看,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由个人支付的私人消费,二是由政府买单的公共消费。一般而言,吃饭穿衣多是由个人来支付的,基本教育和基本保健多由政府来付账。公共消费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无疑有助于民生的改善。私人消费按照其支付来源分析,又可分为两块:一是由私人收入实现的私人消费,如工薪收入、资产性收入等;二是通过社会保险和转移支付来实现的私人消费,如失业救济金、养老金、社会救济金等。对于前者,就业最重要;对于后者,社会保障制度是基础。可见,改善民生,实现基本消费的平等,离不开就业、公共财政、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相关的制度与政策。随着这些制度和政策的健全与完善,由收入、财产不平等所导致的基本消费不平等(即民生问题)就可大大缓解。
用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来分析,民生问题也是内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之中的基本问题。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四环节,民生属于消费范畴,自然就与社会再生产过程产生了不可分割的联系。民生出现了“问题”,意味着社会再生产过程出现了梗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落脚点实质也是在民生问题上。广大劳动者绝对贫困化,变成了无产阶级,由收入、财产不平等所带来的消费的极端不平等,导致民不聊生,消费需求不足,产品卖不出去,引发经济危机。这个逻辑也被凯恩斯所发现,只不过用另一套话语提出了与马克思不同的主张,即,通过政府干预来克服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异化,缓解手段与目的被颠倒所带来的有效需求不足,以保持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畅。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我们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就是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是社会再产生过程的出发点和归宿,但市场推动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不会自动实现这一点,经济权利的不平等总是在消解它。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就要借助于政府与社会的力量来构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以使民生问题――基本消费的平等化,能被“锁定”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之中,以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