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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和谐之曲中的重要音符

2007-04-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翔 我有话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民主法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保证,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物权法的颁布,将为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的法律基石。如果说构建和谐社会是在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壮美之曲,那么颁布实施物权法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音符。

物权法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需要建立与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各类财产权,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外资企业、民营经济、个体经营者等的合法财产,将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法律制度上。物权法确认和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胜利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部科学、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

物权法确立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的基本原则,这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物权法并不会直接给人以财富,但它给人获得财富的手段并保障其安全,用经济术语来说,法律旨在给人们提供安全的收益预期。物权法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作为基本原则,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和推动各种民营经济的发展,扩大社会的财富积累,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安居乐业,增进社会的和谐,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实现国富民强,具有重要意义。

物权法对各种物权制度的规定比较好地处理了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提供有效的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对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进行合理、有效的调整,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这就需要有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作保证。民法是调整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基本法律之一,而物权法又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关键作用。物权法独具中国特色,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物权法没有照抄照搬外国的规定,而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保障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规定了集体所有权,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规定了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必将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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