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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无防沉迷系统不得运营

2007-04-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9日电(记者王大庆)为有效解决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在全国网络游戏中推广实施防沉迷系统。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上,新闻出版总署有关人士表示:今后,没有设置防沉迷系统的网络游戏,将不予审批或备案,也不准公开测试运营。

由于大多数网络游戏都设置了经验值增长和虚拟物品奖励功能,而获得上述奖励,主要靠长时间在线累计获得,因而导致一些青少年过度沉迷。针对网络游戏的这一特点,防沉迷系统将未成年人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设为“健康”时间,每小时对游戏者作一次提醒;超过3小时后的2小时为“疲劳”时间,“疲劳”时间游戏者获得的游戏收益将减半,并每30分钟对游戏者提醒一次。如累计游戏时间超过5小时即为“不健康”游戏时间,游戏收益将降为0,并每15分钟提醒一次,以此促使未成年人下线休息、学习。

通知规定,4月15日至6月15日,各网络游戏企业须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原有网络游戏中开发设置防沉迷系统,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防沉迷系统将与《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配套实施,公安部门将对网络游戏者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甄别,以保证防沉迷系统针对未成年人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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