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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国富民为己任”履行社会责任

2007-04-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王海磬)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近日指出,要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的一次联组会上指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希望广大非公有制

经济人士,以强国富民为己任,坚持勤劳致富和依法经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刘延东强调,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指明了方向,“以强国富民为己任”应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

刘延东强调指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一要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崇高的理想追求,把报效祖国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企业发展与国家振兴结合起来,以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最大光荣,努力成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民族振兴的积极实践者;二要注重企业发展质量,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把企业做好做强做久,努力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推动者;三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光彩事业、“温暖工程”和社会慈善事业,努力成为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参与者;四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党、团和工会组织,以企业内部和谐促进社会阶层关系和谐,努力成为和谐劳动关系的自觉构建者;五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持积极向上、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有益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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