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发表了“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丰富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内涵。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
共同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既要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为推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
共同享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是国家、社会的主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真正把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在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上,体现在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上,体现在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上。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所以社会成员应当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改革与发展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事业,其成本由各阶层、各群体的人民群众共同承担,因此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理所当然由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当从社会发展中受益。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综合国力大幅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不同区域发展有差距,以及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不同地区和部门、不同群体和个人,目前在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及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是存在差异的。而贫富差距扩大,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紧迫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就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局。
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首先,共建共享是紧密联系、互为依存的有机整体。共同建设,是共同享有的前提和基础;共同享有,是共同建设的结果和归宿。共同建设的水平越提高,共同享有的条件就越充分,共同享有的程度也会越提高;共同享有的程度越提高,共同建设的动力就越大,合力就越强。没有共同建设,就不会有改革开放的成果,不会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没有共同享有,就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谐社会建设就会失去动力和活力。共同建设和共同享有,统一于党领导全体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
其次,制度建设是保障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基础。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就必须加快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重视并努力建立健全以宪法为核心、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体系化的法律制度,确立法律在整个社会中的权威地位。这不仅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化、有序化,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还有助于社会各群体间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快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的不断完善,以保障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三,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而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改革是社会保持稳定、走向持续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推进改革、保持稳定的中心目标,又是稳定社会、推动改革的有力杠杆;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把改革发展稳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坚持在稳定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用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的成效,用稳定的环境增强人们改革的信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切实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
第四,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是贯穿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过程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和谐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有优势,是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坚持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才能展示出强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经过长期艰辛探索找到的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人民愿望、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道路。它是一场通过不断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着力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伟大实践,同时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第五,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关键在党。作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和因素会逐步显露,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往往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引发的问题与体制转轨中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历史遗留、积累的问题与新产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利益矛盾和思想认识差异问题交织在一起。这对党的各级干部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各级党组织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搞好协调指导,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研究解决共建共享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新理论研究新情况,用新观念认识新事物,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同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