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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干净干事”解决民生问题

2007-05-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景华、吴春燕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5月11日电广东结合实际,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拒,慎独、慎友、慎微,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坚持干净干事,心系群众,服务于民。

省委中心组成员1年至少参加8次以上学习,有选择地读4本书。市、县(市、区)党委中心组成员

每年参加8天以上集中学习。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作一次辅导报告,写一篇学习体会。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1个月,市厅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2个月,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3个月;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每年住村进户分别不少于10天、20天。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发挥政风行风热线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上线”接听群众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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