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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07-05-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大力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是人才强国战略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证西部大开发顺利实施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着眼于解决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为西部大开发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意见》提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西部地区人才工作,把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作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大量涌现、建功立业的社会氛围。

《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和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继续加强义务教育,着力稳定和充实西部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基地作用。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西部地区教育事业。

《意见》强调,要大力提高西部地区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各级党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他们的市场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

《意见》指出,要努力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他们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主力军作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着力打造事业平台,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继续推进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创新,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切实关心爱护西部地区各类人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和应用开发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质量为重点,加快培养应用开发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意见》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以服务西部为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组织实施“人才对口支持计划”,建立扶贫与扶智、人才支持与项目支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吸引紧缺人才。

《意见》还对加大对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工作的投入、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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